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后应如何申报

来源:厦门税务 作者:厦门税务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8-14
摘要:近期,电影院逐步开放,大家纷纷都走进电影院,享受久违的观影乐趣,娱乐生活又回来了。为了支持电影等行业发展,一个重磅政策响亮出台,那就是《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

  近期,电影院逐步开放,大家纷纷都走进电影院,享受久违的观影乐趣,娱乐生活又回来了。为了支持电影等行业发展,一个重磅政策响亮出台,那就是《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

  具体有哪些税费优惠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01、电影放映免增值税及亏损结转调整

  免征范围

  税款所属期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电影放映服务,是指持有《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利用专业的电影院放映设备,为观众提供的电影视听服务。

  亏损结转年限调整

  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电影行业企业限于电影制作、发行和放映等企业,不包括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电影的企业。

  02、文化事业建设费

  免征范围

  所有认定了文化事业建设费费种的缴费人,费款所属期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范围内的费款,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了解了!但是,以前已经征收的税费怎么处理呢?

  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和缴费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太棒啦!

  如有需要办理的请尽快发起退费申请以减少资金占用哦。

  那我要怎么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呢?

  注意,文化事业建设费需要按时准确申报,申报系统会自行减免相关税费,请注意防止出现逾期申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