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表年年改 这次更不同

来源:莲税观 作者:莲税观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8-27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2号) 报表主要修改内容: 一、增加延期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2号)

  报表主要修改内容:

  一、增加延期纳税临时行次

  1.A表填表说明

  15.第L15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延缓缴纳所得税额(是否延缓缴纳所得税□是□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0号),填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可以延缓缴纳的所得税额。本行为临时行次,自2021年1月1日起,本行废止。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纳税人,在2020年第2季度、第3季度预缴申报时,选择享受延缓缴纳所得税政策的,选择“是”;选择不享受延缓缴纳所得税政策的,选择“否”。二者必选其一。

  2.B表填表说明

  第L19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延缓缴纳所得税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0号),填报附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可以延缓缴纳的所得税额。本行为临时行次,自2021年1月1日起,本行废止。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纳税人,在2020年第2季度、第3季度预缴申报时,选择享受延缓缴纳所得税政策的,选择“是”;选择不享受延缓缴纳所得税政策的,选择“否”。

  二、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位置变了


  三、增加海南自贸港企业资产折旧优惠行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三、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含)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和摊销;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摊销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摊销的方法。

  本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