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税务发布关于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

来源:上海税务 作者:上海税务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8-25
摘要:主题: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时间:2020年5月14日10:00至11:00 嘉宾: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蒋震平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俊...

上海税务发布关于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在线访谈

  主题: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时间:2020年5月14日10:00至11:00

  嘉宾: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蒋震平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俊珅

  摘要:今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后首个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期,向公众介绍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各项税收政策和申报操作,使大家更好地开展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以及需要把握好的几个关键性问题。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视频库视频: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您现在收看的是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作为新个人所得税税制全面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关系到广大纳税人的切身利益。近一段时间,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成为大家比较关注的一个热门话题。为了回应大家的关切,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请来了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的蒋震平副局长、李俊珅副局长作为本期访谈嘉宾。两位局长将带领大家走近首次个税年度汇算,与大家聊一聊这项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税收政策。蒋局长您好!李局长您好!

  [蒋震平]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今天能在这里与广大市民进行交流和沟通,我感到非常高兴和荣幸。长期以来,广大市民对税收工作给予了理解、支持和配合,借此机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天我和李局长将分别从个税年度汇算的税收政策和申报操作两方面和大家分享学习。

  [李俊珅]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很高兴今天能有机会和大家一起交流如何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事项,欢迎大家在交流过程中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和服务。

  [主持人]蒋局长,您看,咱们上海市个税年度汇算已经开始了一段时间了,能否请您首先介绍一下这方面的主要内容?

  [蒋震平]好的。今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的首个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期。由于疫情的关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安排,本市于3月31日全面开放网上申报,目前总体运行平稳有序,参加年度汇算的纳税人逐步增加。为了做好年度汇算工作,上海市税务局不断创新理念,优化服务,对内加强培训、对外加强宣传辅导,保障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工作稳步推进。

  [主持人]其实这个年度汇算前一段时间大家网上讨论的非常热烈,很多人是第一次接触。那能先给市民朋友权威解释一下什么是年度汇算吗?

  [蒋震平]通俗来说,年度汇算就是,纳税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全部综合所得,具体就是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

  [主持人]大家有一个疑问,就是平时发工资时单位都帮我们扣了个人所得税,我们自己为什么还要做年度汇算呢?

  [蒋震平]一方面,年度汇算可以更加精准、全面落实各项税前扣除和税收优惠政策。比如,有的纳税人由于工作繁忙,可享受的税前扣除项目在平时没来得及申报享受;还有一些扣除项目,比如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大病医疗支出,只有年度结束,才能确切地计算支出金额,这些扣除都需要通过年度汇算来补充办理。另一方面,通过年度汇算,准确计算全年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纳税人平时取得综合所得时,支付所得的单位应按规定预扣预缴税款,这几乎是世界上所有开征个人所得税国家的普遍做法。但由于实践中的情形十分复杂,因此无论采取怎样的预扣预缴方法,都不可能使所有的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全年应纳税额完全一致。比如:一年当中,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的收入波动过大或时断时续,在收入较高或有收入的月份预缴了税款,但全年综合所得的收入额总计不到6万元,减去全年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后,按年计算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时,平时已预缴税款就需要通过年度汇算退还纳税人。

  [主持人]听起来是件好事啊,所以说那是不是所有人都要来办理个税年度汇算呢?

  [蒋震平]纳税人2019年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与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的,不用办理年度汇算。不一致的,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另外,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持续释放改革红利,国务院对中低收入纳税人制定了豁免政策不参加年度汇算、不需要补税:2019年、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年度汇算需要补税的,或者收入超过12万的,但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这两个豁免政策的前提是纳税人平时取得所得的时候已经按照规定预扣预缴了税款。

  [主持人]您看,刚才咱们一直在聊年度汇算,那么个税年度汇算的“年度”到底是怎么算,能够给大家解释一下么?

  [蒋震平]年度汇算的“年度”即为纳税年度,也就是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比如,实际取得工资是在2019年的12月31日,那么就属于2019年度收入;实际取得工资是在2020年的1月1日,那么就属于2020年度收入。2019年度汇算仅需汇总2019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不涉及以前年度,也不涉及以后年度。

  [主持人]所以说什么时候收到这笔钱,比方说2020年1月份收到了2019年12月份的工资,但这笔钱是不算到2019年的,是算到2020年的。

  [蒋震平]对的,您理解正确。

  [主持人]刚才我们说了退税的问题哦,但我看其实有退税也有补税的,这两者之间的条件是什么?为什么有的人要补,而有的人要退,这个怎么区分?

  [蒋震平]情况是这样的。纳税人2019年度内已预缴税额高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年度汇算就是退税。如果纳税人2019年度内已预缴税额低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不符合国务院规定的豁免政策,就应当补税。

  [主持人]那蒋局,您能不能给大家介绍一下比较常见的退税、补税情形呢?

  [蒋震平]退税的情形有很多。常见的退税情形有:1、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平时没有申报扣除的。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扣除不充分的。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三项收入,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后全年适用税率低于平时预扣率的。6、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在汇算时补充享受的。常见补税情形有:1、在两个以上单位同时任职受雇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2、年度汇算时四项收入合并后全年适用税率高于平时预扣率的。前面说过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后,全年适用税率低于平时预扣率的产生退税,相反,如果全年适用税率高于平时预扣率的则会产生补税。

  [主持人]个税年度汇算政策听起来还是挺复杂的,很多市民并不能确切的知道自己一年下来到底有多少收入,有些人没有系统的去算过,他想知道需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怎么办?

  [李俊珅]如果纳税人不太清楚记得自己全年收入到底有多少,或者不知晓怎样才能算出自己应该补税还是退税,具体补多少或者退多少,确定不了是否符合免予办理的条件,可以采取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一是纳税人可以向扣缴单位提出要求,按照税法规定,单位有责任将已发放的收入和已预缴税额等情况告诉纳税人;二是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和网页端,查询本人2019年度的收入和纳税申报明细记录;三是办理年度汇算时,税务机关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和网页端,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如果纳税人对预填信息没有异议,系统就会自动计算出应补或应退税款,纳税人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了。

  [主持人]如果查询下来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话,有哪些方式可以办理呢?

  [李俊珅]办理年度汇算主要有三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一是自己办,即纳税人自行办理。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等渠道自行办理年度汇算。二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纳税人可以请单位帮助代办年度汇算。如纳税人还有单位以外的收入,或者单位不掌握的扣除项目,需一并提交单位,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也可以请教单位如何通过手机APP或者网页端自行办理。三是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选择这种方式,纳税人需要与受托人签订委托授权书。税务机关建议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等渠道自行办理年度汇算,通过网络申报有以下几方面好处:(1)方便快捷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提供了相关申报数据的预填服务;申报过程中也会有相应的提示提醒,界面也比较简单。(2)随时查询本人的收入纳税情况等信息。(3)根据申报情况系统自动计算应退(补)税款,帮助纳税人准确完成申报。(4)可以查询退税进度。(5)提供多种缴税方式(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等)。

  [主持人]刚才我们提到税务局是提供了预填服务,有的市民朋友会认为自己不是专业的,也比较相信税务局,那就想也不想,直接提交了,这种情况下如果申报错误,他是否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李俊珅]这是个问题。预填申报数据仅是税务机关提供的一项便民服务措施,是为了方便纳税人,事先根据扣缴单位申报数据填写的,纳税人依然需要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此,需要纳税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预填数据进行确认、补充完善。

  [主持人]每个人还是要对自己的信息负责的。有些市民朋友反映申请退税,一直审核不通过,有的系统显示退税失败,是什么原因呢?

  [李俊珅]是有这种情况。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能导致退税审核不通过或者退税失败:(1)纳税人提交的银行账户信息不正确或者无效,导致税款无法退还。(2)纳税人的申报数据存在错误或者疑点,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核实有关申报信息,纳税人尚未确认或说明。(3)税务机关审核时发现有需要进一步核实了解的情况,但纳税人未提供联系方式或者提供的联系方式不正确,无法联系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退税,需经过必要的核对程序,税务、财政、国库、银行等部门要联动办理,为确保纳税人能够安全收到退税款,还要校验纳税人填报的银行账户是否真实有效。如果纳税人填报数据不准确、有漏项,个别纳税人虚假申报,或大量纳税人集中申请退税导致业务量过大,就会在时间上影响退税进度。年度汇算刚刚开始时,申报退税的纳税人不多,退税到账时间相对较快;近来,办理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数量成倍增加,一些不准确或不诚信的申报也开始增多,以致办理退税时间拉长。目前,税务、国库等部门正在全力以赴、满负荷地抓紧处理。在此,也提醒广大有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尽量按照税务机关前期与各单位约定的时间段办理年度汇算,避免扎堆拥堵,以获取更优的办税体验,也请各任职受雇单位能及时告知自己的员工约定好的时间段,辅导好自己的员工办理年度汇算。

  [主持人]好的,听下来大家了解很多了。那如果需要补税的话,都有哪些缴税方式呢,我们必须要去银行,或者网上支付也可以?

  [李俊珅]可以的,网上支付是可以的。如果需要补税的话,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等方式缴税。

  [主持人]还是比较方便的。接下来这个问题或许有点尖锐了,听说年度汇算中有市民发现了“被收入”的情况,可能有些自己都不知道的收入出现了,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

  [李俊珅]通过这次个税年度汇算工作,我们的确发现有纳税人身份信息被别人冒用进行了申报的情况。当纳税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网页端,办理个税业务时,如果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冒用或者认为自己的某条收入信息并非本人实际取得,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网页端对有异议的记录发起“申诉”申请;需特别说明的是,如果纳税人取得了该笔收入,仅是对相关金额有异议,应该与扣缴单位核实,而不是发起申诉流程。提交申诉后,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网页端查询申诉处理进度。不过,发起“申诉”是一件慎重的事情,纳税人需对提交申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如调查后发现申诉情况不实,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将承担法律责任。提起申诉必须谨慎。另外,我们在年度汇算审核过程中,发现有一些纳税人误把“异议申诉”当成“退税申请”,在这里我要向市民朋友们强调一下,【申诉】不是【申请退税】,误点击【申诉】按钮,会影响正常办理个税年度汇算,导致无法退税。需要办理退税的,只有进行申报后,若个税年度汇算全年应纳税额小于已纳税额,根据申报系统提示点击【申请退税】按钮即可。

  [主持人]刚刚您提到有些市民误把“异议申诉”当成“退税申请”,我看网上出现了一些专门教人退税的“秘笈”,据说根据“退税秘笈”操作,填一些免税收入等就能多退到税,是不是真的?

  [李俊珅]现在可能有这种情况,但是要告诉大家这种做法是不对的。年度汇算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2019年度有多缴税款才会有退税,如果是少缴税款,汇算后还需要补税。纳税人如未依法如实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隐瞒收入、编造虚假扣除等手段逃避缴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如实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除承担上述不如实申报的法律后果外,还可能对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造成一定影响。如果纳税人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显错误,经税务机关通知,拒不更正也不说明情况,税务机关可暂停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要待纳税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才可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主持人]所以说如果误信了这些“退税秘笈”,后果是相当严重的,那如果已经有市民轻信了“退税秘笈”,已经提交退税申请,那能不能自己重新申报,把之前的申报作废呢?

  [李俊珅]可以的,在税务机关终审前可以撤销退税申请并作废申报。如果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已经提交国库部门的,需在前次申报基础上办理更正申报。

  [主持人]好的,我相信大家已经明白了,看来市民们在个税年度汇算中还是应该做到依法申报、如实申报、诚信申报。那如果市民们在办理年度汇算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话,怎样寻求帮助?

  [李俊珅]为确保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请务必认真、仔细、如实填报相关申报数据,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在办税过程中如有疑问,1.纳税人可以通过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方式学习个税年度汇算相关政策和操作指引;也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网站,搜索“个人所得税改革”专栏,里面有丰富的政策文件和视频资料供纳税人下载学习;2.利用手机APP或者网页端办理汇算时遇到问题,纳税人可以利用系统提供的帮助文档解决;3.咨询所在单位财务人员或相关专业人士;4.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提醒大家切勿轻信非官方或非专业人士的所谓“退税攻略”。

  [主持人]一定要相信我们专业的。今天与蒋局长、李局长聊了好多,使我对个税年度汇算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受益匪浅。今天节目的时间也所剩不多了,在节目的最后,再请两位局长给我们市民朋友们多说两句。

  [蒋震平]谢谢市民朋友和网友。截至目前,上海个税年度汇算工作正平稳有序的开展。希望通过税务部门、广大纳税人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首次年度汇算工作能够顺利完成,以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让广大纳税人获益。同时,衷心期待大家一如既往地支持税务部门的各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督促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李俊珅]感谢各位的支持。随着疫情的缓解,税务机关后续将会推出一系列的办税指引,通俗解释有关政策口径、专业术语和操作流程,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公益广告、网上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不断加大年度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帮助有需要的纳税人顺利完成年度汇算。对于今天大家提的问题,访谈后我们会抓紧梳理,及时与大家沟通回复。谢谢大家,也谢谢主持人。

  [主持人]非常感谢蒋局长和李局长的光临,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我们今天的节目结束了,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