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财务通则》的创新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15
摘要:一、财务管理功能创新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新《通则》主要围绕企业财务的实质,实现了财务管理从单纯的组织企业财务活动,提升到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科学管理...
  一、财务管理功能创新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新《通则》主要围绕企业财务的实质,实现了财务管理从单纯的组织企业财务活动,提升到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科学管理的轨道上来。

  (一)财务活动

  企业财务活动是经营实体涉及资金的活动,即开展投资、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筹集、运用和分配资金的活动。

  1.筹资活动

  筹资,是企业为了满足投资和资金运营的需要,筹集所需资金的行为。在筹资活动中,企业需要根据企业战略发展的需要和投资规划确定不同时期的筹资规模,并通过不同筹资渠道和筹资方式的选择,合理确定筹资结构,降低筹资成本和风险,以保持和提升企业价值。

  2.投资活动

  投资,是指企业根据项目资金需要,将所筹资金投放到所需要的项目中的行为。投资活动可能涉及对外投资,也可能涉及对内投资。投资是实现投资者财产价值增值的手段。

  3.资金营运活动

  资金营运是指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资金收付行为。企业经营所需材料物资的采购、工资和相关费用等的支付,构成了日常财务支出;企业产品销售和其他业务等所获得的相关收入,构成了日常财务收入。为了保证日常财务收支在时间上的平衡,企业需要利用所筹资金垫付支出大于收入的缺口资金。

  4.资金分配活动

  企业在经营中所获得的各项收入,首先用于弥补生产经营耗费,缴纳税金后,需要依法对剩余收益进行分配。财务活动中的资金分配,体现了企业履行相应的经济责任。

  (二)财务关系

  企业的财务关系因经济利益和责任的多样性而较为复杂,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与投资者之间的财务关系

  企业投资者向企业投入主权资本,从而形成了履行投资义务,承担终极风险,享受投资收益分配的经济关系。在这项经济关系中,履行投资义务是基础,只有完整地履行投资义务,才能有资格享有收益的分配权。由于企业投资者的出资不同(如普通股与优先股的区别等),相对应的不同所有者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风险也不相同,由此形成的经济利益关系也不完全一致。

  2.企业与债权人、债务人之间的财务关系企业的债权人是借人资金的提供者,企业的债务人是企业资金的占有者。企业之所以形成与债权人、债务人之间的联系,一方面是企业与其他单位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中所结成的资金结算关系,另一方面是企业在金融市场筹资所结成的资金借贷关系。企业的债权人作为资金的提供者(贷款银行、赊销的供货商等),有权要求企业到期还本付息和到期支付货款;企业的债务人作为资金的占有者(临时借款人、赊账的客户等),也必须承担同样内容的义务。企业与债权人、债务人之间的资金结算和资金借贷关系,是企业在持续经营的资金运动中所难以避免的,也是可以利用的,企业应当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并认真履行承诺。

  3.企业与受资者之间的财务关系

  受资者是接受企业投资的经济实体,当企业采取直接投资或者购买股票的间接投资方式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企业就随之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因此,体现的财务关系是股东与受资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存在企业投资在受资企业的主权资本中是否占有控制权的差异,企业投资的经营管理权地位也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情况下,少数股东难以直接介入被投资单位的管理层。

  4.企业与内部各级单位之间的财务关系

  在一个独立的企业组织内,内部各级单位表现为不同层次的基本生产经营部门和非生产经营部门。这些部门相互间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企业与内部各级单位之间的财务关系表现为企业内部所形成的资金结算关系。

  5.企业与职工之间的财务关系

  职工是企业的劳动者,企业与职工之间的财务关系表现为劳动报酬的资金结算关系。针对职工这个庞大的员工群体,企业需要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根据不同职工所提供的劳动数量、质量和业绩,按期足额支付工资、奖金、津贴,依法交纳各项社会保险。由于工资需要按月支付,数额较大,时间性严格,企业应当特别重视这项工作,以稳定职工队伍,激励职工当家做主的工作积极性,为企业创造较好的业绩。

  6.企业与政府管理部门之间的财务关系

  政府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保卫国家安全、行使政府宏观管理职能的社会管理者。企业与政府管理部门之间的财务关系是强制性的经济利益关系,体现在相关的法律中。企业必须向税务机关和其他部门依法纳税和缴纳法定费用。

  企业财务是企业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的统一。企业财务活动描述了企业财务的形式特征,企业财务关系揭示了企业财务的本质。

  (三)财务关系揭示了财务的本质

  因为企业财务活动是在不同主体的利益驱动下而开展的。投资者的投资利润驱动,形成了股权资本;银行的经营利润(利息收入)驱动,形成了银行信用资金;商家的商业利润驱动,形成了商业信用资金;经营者和职工的工薪收入驱动以及激励驱动,形成了活劳动;政府维持公共利益的驱动,为企业合法经营打开绿灯。由此可见,只有不同主体的不同经济利益得到保证,企业财务活动才能顺利进行。

  二、财务管理观念创新

  财务管理观念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灵魂。新《通则》主要围绕企业财务管理的风险观念、社会责任观念,实现了财务管理从企业局部利益到社会整体利益的协调。

  (一)风险观念

  风险是企业经营所难以避免的,风险的表达也总是结合损失或收益的可能程度而进行的,由此形成了风险与价值的结合——风险价值。根据对风险考察,人们建立起风险越大,收益期望越高,风险越小,收益期望越低的风险与收益的匹配关系。风险价值就是超出“无风险收益”的那部分风险补偿。风险观念提醒人们,在筹资时应考虑筹资成本与风险的匹配性,一切高于包含风险价值在内的筹资成本是不可选择的。同时,风险观念也提醒人们,在投资时应考虑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的匹配性,一切低于包含风险价值在内的投资回报,都是不可选择的项目。正是由于风险观念贯穿于筹资与投资的全过程,因此也是财务管理中的基本观念。

  (二)社会责任观念

  众所周知,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并不总是与宏观社会的要求保持绝对的一致性,于是,国家往往利用法律手段来强制企业必须履行社会责任。但是,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在许多场合无法完全进行硬性规定。这就需要社会中的每一位成员具有与时代进步节拍相适应的社会责任观念,从而保证正常的社会秩序。从一定意义上讲,企业社会责任观念的高低,标志着企业素质和企业文化水平的高低。高层次的理财者应当将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融合起来,以经得起社会舆论的监督和评价。

  三、财务管理体制创新

  财务管理体制是涉及企业财务管理主体的界定,以及不同管理主体的财权配置和职能划分问题。新《通则》在这里进行了科学创新。构建了从政府宏观财务、投资者财务、经营者财务的三个不同层次的财务管理体制,使得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符合现代企业的委托代理制度的科学界定,也符合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安排。

  从财务管理的实质出发,财务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主体利用财权,提高财务资源利用效率,协调和处理财务关系,并以获取最大经济利益为目的的涉及资金的管理活动。作为不同主体的财务管理责任人,也应当在提高企业财务资源利用效率和协调处理财务关系方面作出积极努力。财务管理主体只有在贯彻了财务管理的效率原则和合法公平原则之后,才有资格谋取合法的主体自我利益。

  四、财务管理体系创新

  新《通则》所表现的财务管理体系创新是指财务管理的制度体系创新。这种制度体系创新就是建立了开放性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新《通则》规定,企业应当确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控制财务风险。这揭示了企业在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和制度建设方面具有选择权和决策权,从而保证了企业根据环境变化和行业特点自主理财的权力。

  长期以来,我国的企业财务制度门类太多,财政部几乎包办了所有行业的企业财务制度建设,企业在内部财务体制和制度建设方面几乎处于无权状态,使企业缺乏独立理财的内在动力。开放性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的形成,将彻底改变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模式,也为今后不断地调整、改革和发展企业财务制度提供了便利条件。

  五、财务管理机制创新

  新《通则》将企业财务管理机制建立在“规范、有效”的原则之上,明确了财务决策的要求、财务控制的方法,完善了企业激励和责任追究政策,落实了财务管理的法律责任。

  由于企业是不同利益主体寻求各自利益的平台,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可能出现利益上的不一致甚至冲突。这就需要在协调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关系方面有一套规范的操作制度,也需要在执行规范的操作制度方面形成积极向上的氛围。“规范、有效”和“约束、激励”的相互配合,就可以有效地解决企业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保证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财务管理内容创新

  新《通则》将企业财务管理内容进行了科学界定和划分,权威性地规定了企业财务管理的六大要素,即:资金筹集、资产运营、成本控制、收益分配、信息管理、财务监督。

  企业财务管理六大要素的法律界定,虽然不同于财务理论学科的理论观点,但是符合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有很强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