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会计需要标准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15
摘要:环境会计又称绿色会计,它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计量、记录环境污染、环境防治......
  环境会计又称绿色会计,它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计量、记录环境污染、环境防治、环境开发的成本费用,同时对环境的维护和开发形成的效益进行合理计量与报告,从而综合评估环境绩效及环境活动对企业财务成果影响的一门新兴学科。它试图将会计学与环境经济学相结合,通过有效的价值管理,达到协调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目的。在环境会计研究诸方面中,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首要内容。

  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

  西方发达国家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开始在财务报告中披露企业环境信息。日本朝日啤酒株式会社旗下的朝日啤酒集团自1997年开始每年发行《环境报告书》。报告书中列示了导言、环保管理体制、环境影响、治理措施、治理成果、环保活动等长达几十页内容,同时随着日本环境省和经济产业省的指南陆续公布,环境报告书的内容也逐年随着变化。

  宝洁公司从1994年起编报其全球环境报告,所涉及的内容面向广泛的对象(包括科学家、环境保护组织、立法人以及消费者)。其目的是将公司对社会在环境方面的承诺执行情况作出报告。报告发布以后,公司对500位社会各界的读者作追踪调查,并将得到的反馈意见体现在下一年的全球环境报告中。在全球环境报告中,表明了:(1)宝洁公司面对的环境挑战;(2)公司制定的战略以应对挑战,确保公司产品的持续改进;(3)公司的环境策略、环境组织、以及环境哲学;(4)公司环境责任的实施措施;(5)公司所作出的努力在数量和质量两方面的成效。

  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初才开始进行环境会计的研究,经过数十年的努力,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理论与实践都已有了较大的发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例如,国家环保总局于2007年4月11日宣布,《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将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将强制环保部门和污染企业向全社会公开重要环境信息,为公众参与污染减排工作提供平台。

  《办法》明确了信息公开的主体和范围。《办法》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公开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等十七类政府环境信息;强制超标、超总量排污的企业公开四大类环境信息,并不得以保守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公开,鼓励一般污染企业自愿公开环境信息。

  但是与国际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目前国内像中石化、中石油、宝钢等大企业向社会公布环境信息,但只是针对集团公司的一些情况,并没涉及其属下更多企业,且其所提供的信息也非常笼统。

  中国石油集团公司2006年公布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文章主要在安全清洁的生产运营这一章着重介绍了公司在环保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但是关于公司在生产运营中其他的环境问题却没有陈述。

  我国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为以下两点:

  1.环境会计信息计量及披露缺乏规范

  环境会计理论与方法体系的不完善,尤其是缺乏科学的定量方法及切实可行的指标体系,使得需用货币计量、披露的环境资产与负债,环境成本与收益等信息缺乏可操作性的方法。如何突破计量障碍,

  避免会计计量单位的多元性与披露信息的多元性所造成的信息不可比,是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急需解决的问题。

  同时由于缺乏环境会计行为规范标准,无法统一规范环境会计核算的对象及披露形式,致使环境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的可操作性差。同时,由于缺乏强制性的准则规范,大多数企业不会主动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或者即使披露了一些,也无相关标准去衡量其信息质量,不能取信于社会公众,影响披露效果。

  2.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企业比例偏低,政府机构监管松散

  我国政府对于环境信息的披露管理松散,像环保局、证监会等都没有提出对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必须披露环境信息,像中石油、中石化这些大公司都是环境敏感行业,也没有主动做这些事。他们在北美上市,英文报告中还会加一段关于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的话题,但是中文报告里却涉及很少。《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出台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一问题。

  提高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措施

  1.加强环境会计理论研究,积极借鉴国外研究成果,指导我国环境会计实践

  目前,我国经财政部批准,会计学会成立了“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该委员会的目的是促进我国环境会计理论与实务的研究。这是继中国会计学会“中国特色会计理论方法体系”等6个专业委员会之后成立的又一个专业委员会,对提高我国环境会计理论水平、消除实务操作上的盲点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2.完善环境会计法规,建立健全环境会计准则和制度

  尽管我国已制定并颁布了不少环境法律法规,但尚未形成一套完整有效的法制体系,涉及环境因素的会计法规几乎是一片空白。若想成功地推行环境会计,必须完善环境会计法律法规,完善《会计法》,制定环境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环境会计的地位和作用,使环境会计信息的揭示有统一的标准,在内容上与国际接轨。例如,丹麦的环境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全国所有的企业在上交年度财务报告的基础上,必须附报一份绿色环境会计报告,用以监督企业环保义务的履行状况。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我们应该采取的做法是:(1)将环境会计核算和监督列入《会计法》,以法律形式确定环境会计的地位和作用,这是将它付诸实施的最强有力的手段。(2)制定环境会计准则,将涉及环境的内容列入会计要素,扩充报表体系。(3)设立环境会计制度,即依据会计准则所规定的有关环境原则设计会计制度,使环境会计具有实际可操作性。

  3.提高企业领导者、会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环境会计素质

  环境会计是环境科学与会计交叉渗透而形成的应用学科,这对企业领导者、会计人员及相关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首先,要加强企业领导、管理人员、会计人员的环保意识,引起他们对环境会计的重视,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并能够充分认识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密切联系,建立健全适应本企业的环境管理系统,实施环境会计,进而逐步主动、自愿地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其次,要加强会计人员的环境及环境会计相关知识的培训,更新其传统的知识结构,以便适应环境会计的要求,更好地参与会计管理工作。

  4.建立环境会计审计制度,加强环境会计的社会和政府监督

  环境会计主要是以企业为会计主体,核算企业对社会资源环境的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往往不会全面、如实地披露对资源环境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因此,应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包括行政管理、监督和专项环境审计。由于目前我国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都没有设立环境审计组织,在《审计法》和其他审计法规以及审计规范中也未作环境审计的相应规定。当前首要的工作就是制订环境会计审计法规,建立环境会计审计制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国家审计机关进行的专项环境审计,可强化对环境会计的再监督,有助于环境会计的创建和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