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金融资产投资收益的核算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15
摘要:2007年二级市场的火爆,让投资收益这一科目在首份按照新会计准则披露的年报中格外引人瞩目。据统计,近两年来上市公司的投资收益迅猛增长,已从2006年的1003.2亿元飙升至近3000亿元...
  2007年二级市场的火爆,让投资收益这一科目在首份按照会计准则披露的年报中格外引人瞩目。据统计,近两年来上市公司的投资收益迅猛增长,已从2006年的1003.2亿元飙升至近3000亿元。wind数据显示,截至4月28日,已披露年报的1425家公司共实现投资收益2770.45亿元,约占利润总额的20.61%,比2006年年报中投资收益的占比提高了近10个百分点。一般而言,上市公司的投资收益来自两部分:持有的合营或联营公司(未达到实质控制条件,无法合并报表)的收益,以及持有金融资产所得或者处置金融资产的收益。其中,与证券市场较为密切的是金融资产部分。金融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要求,将取得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四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以进一步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企业对此类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应着重反映相关市场变量变化对其价值的影响。在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的,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该金融资产和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稳健的看待上市公司的投资收益的同时,也把上市公司的动态利润变动加以反映,体现了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投资收益”科目核算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实现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贷方登记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实现的投资收益;借方登记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发生的投资损失。

  “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贷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的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借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由此我们不难发现:“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两个账户对交易性金融资产损益的核算,不仅在核算的时间上不同,而且在核算的内容上也不同。“投资收益”核算的是已经实现的收益,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仅仅是反映账面上的损益,只有等到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时,才能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由此可以看出,这两个账户有分开设置的必要,这样设置体现了新会计准则下对原来的“投资收益”账户的改进。

  [案例] 2008 年1 月1 日,A 公司支付价款106万元购入B 公司发行的股票10万股,每股价格10.6 元(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0.6元),另支付交易费用1200元,A 公司此股票列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且持有后对其无重大影响。2月15日,收到 B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6月30日,B 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到每股13元;7月20日,将持有的B 公司股票全部售出,每股15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A 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1)1月1日,购入B公司股票: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A成本 1 000 000

   投资收益 1 200

   应收股利 60 000

   贷:银行存款 1 061 200

  (2)2月15日,收到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 60 000

   贷:应收股利 60 000

  (3)6月30日,确认股票价格变动: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00 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0 000

  (4)7月20日,将B公司股票全部售出:

  借:银行存款 1 5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0 000

   贷:交易金融资产——A成本 1 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 300 000

   投资收益 500 000

  2. 持有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却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企业应在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该投资时,应将所取得价款与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不涉及公允价值变动的计量属性。

  [案例] 2007年1 月1 日,甲公司支付价款1000 元,从活跃市场购入某公司的五年期债券,面值1250 元,票面利率4.72%.按年支付利息(即每年59元),本金最后一次支付。假设甲公司将此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不考虑所得税等损失。为此,甲公司需首先计算该债券的实际利率,采用插值法,可得r=10%

  (1)2007 年1 月1 日,购入债券:

  借:持有之到期投资——成本 1250

  贷:银行存款 1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250

  (2)2007 年12 月31 号,确认实际利息收入、收到票面利息等:

  借:应收利息 59

   持有至到期投资— 利息调整 41

   贷:投资收益 100

  (此题摊余成本等于购买时实际支付价款1000元,实际利率为10%,故投资收益=1000×10%=100元)

  企业因持有至到期投资部分出售或重分类的金额较大,且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所允许的例外情况,使该投资的剩余部分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企业应当将该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日,该投资剩余部分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其投资收益的核算与持有至到期投资大体相同。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计入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处置该资产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账面价值之差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案例] A公司于2007年6月12日购入股票100万股,每股市价15元,手续费3万元。初始确认时该股票被划分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2007年12月31日,该股票的市价上涨到16元。2008年2月1日,乙公司将股票售出,售价为每股13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07年6月12日,购入股票: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15 030 000

   贷:银行存款15 030 000

  (2)2007年12月31号,确认股票价格变动: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970 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970 000

  (3)2008年2月1日,出售股票:

  借:银行存款 12 970 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970 000

   投资收益 2060 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15 030 000

   ——公允价值变动 97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