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制品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04
摘要:某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一、评估对象筛选 根据市局对纳税评估的工作安排,2006年6月申报期结束后,XX城区国税局综合业务科通过综合征管软件和 一户式 查询系统对辖区...
某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一、评估对象筛选

  根据市局对纳税评估的工作安排,2006年6月申报期结束后,XX城区国税局综合业务科通过综合征管软件和“一户式”查询系统对辖区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1-6月份(指征期)增值税数据分析查询,发现某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1-6月份申报应税销售额2701457.60元,免税货物销售额1014754.39元,销项税额290934.73元,期初留抵税额0元,本期进项税额665965.47元,进项税额转出203293.38元,期末留抵税额171737.36元,连续6个月负申报,符合市局目前以“零、负申报、低税负”的筛选对象要求,将其列入了评估对象,2006年6月30日制作《纳税评估对象清册》,下达了评估计划,移交税源管理部门。

  二、审核分析

  (一)运用资料分析,发现疑点问题

  2006年7月3日,税源管理部门接到《纳税评估对象清册》后,安排评估人员实施具体评估,评估人员通过综合征管软件和“一户式”查询分析系统等信息系统,对该公司的登记、申报、发票领购等资料进行搜集,获取如下信息:

  1、某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营:塑料制品,绿色装饰材料、建筑门窗,金属灯杆、石油管道,农用地膜、电镀,建材、滴灌管材的销售,废旧塑料收购;从业人数:89人;注册资本:62万元;纳税人识别号:659001231XXXXXX;1999年12月1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B级)。

  2、核定的发票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文四联电脑版,最大开票限额十万元月每次领购最大数量10份,工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十万元),每次领购最大数量2本。

  3、审核企业2006年1-5月份报送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会计报表,了解分析企业2006年1-6月份的资金、货物流动情况。

  4、核定税种:增值税。

  5、其他涉税信息:查阅行业相关资料和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一般规律、销售旺季的经营特点,以及相关成本、利润等基本情况。

  (二)深入剖析,发现疑点。

  1、结合行业规律,了解企业特点。为了能够分析判断塑料制品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评估人员首先对取得的塑料制品行业资料和塑料制品市场生产、销售一般规律进行学习和掌握,初步掌握该塑料制品生产的自身特点,对该评估对象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核算方法、生产征免税产品原材料消耗、征免税产品进项税金的分摊计算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2、资料审核,掌握企业情况。评估人员针对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资料、2005年度及2006年1-6月纳税申报资料及附列资料、财务报表、开具销售发票存根和申报抵扣联等相关资料(包括征管系统内数据及纳税人的纸质报送资料)进行系统审核。

  3、综合分析,查找疑点问题。通过对该企业按纳税评估各项指标并结合行业特点进行综合分析,评估人员发现疑点。

  疑点一:审核资产负债表发现:2005年底“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7905754.10元,2006年5月“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8145525.79元,长期挂帐金额过高。

  可能存在货物已销售,货款收回后,不入帐,付款时挂“其他应付款”,不申报销售收入的问题,应重点约谈“其他应付款”科目的形成原因和真实性。

  疑点二:审核现金流量表发现:企业2006年1-5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5441387.11元,申报主营业务收入13981677.92元,差额1459709.19元。

  可能存在少申报销售收入的问题。

  疑点三:审核资产负债表发现:

  (1)存货变动率:企业2006年初“存货”余额4,462,831.75元,5月末“存货”7,862,086.18元,比年初增加了3399254.42元,1-5月存货变动率76.17%;2005年初“存货”4,632,451.15元,5月末减少到1,560,245.34元,比年初减少了3072205.81元,存货变动率-66.32%;

  根据纳税人2005年存货变动趋势分析,2006年1-6月趋势变动应该与2005年走势大致相同,但是两年同期存货变动率相比,呈现相反的趋势。

  (2)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期间费用变动率配比异常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2005年1-6月份申报应税销售额4701367.60元,免税货物销售额303754.39元,合计5005121.99元,2006年1-6月份申报应税销售额2701457.60元,免税货物销售额1014754.39元,合计3716211.99元,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25.75%,呈下降趋势。

  期间费用变动率:2006年1-5月期间费用459960.06元,比2005年同期增长了10%。纳税人的期间费用呈增长趋势。

  分析疑点三:根据行业经营特点,该企业以生产农膜和滴灌器材为主,其产品的销售旺季应该在每年的5月份之前,不可能积压如此多的存货。另一方面,根据企业2005年度收入与费用变动率的分析得出收入与费用变动趋势是呈正相关的,而企业同期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期间费用变动率配比分析主营业务收入降低-25.75%,期间费用增长了10%,明显异常,可能存在货物已发出,少申报销售收入,或未支付购货款,虚开收购发票的问题,应重点约谈存货或废旧物资收购发票的真实性。

  三、有的放矢,约谈举证

  针对疑问,2006年7月12日,评估人员编制了《纳税评估评定处理情况表》,拟定约谈提纲,将评估约谈重点放在企业帐面存货的真实性及资金往来科目明细帐上,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及《自治区国税局纳税评估操作规程》,评估人员向该企业发出了《纳税评估约谈通知书》,要求企业财务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以上疑点问题,进行举证说明。

  在约谈举证过程中,对评估人员针对疑点问题与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结合该企业的行业特点,逐项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

  (一)针对疑点一财务人员解释到:由于该企业在2004年4月进行改制,将原上级单位投资改为借款,增加了“其他应付款”,企业提供了相关文件,评估人员排除了该疑点。

  (二)针对疑点二财务人员解释到:主营业务收入是不含税的,收到的现金是含税的收入,而且这其中是按照收付实现制来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本期收到货币后已经做了收入,进行了纳税申报,并向税务机关出具了相关的凭证。

  (三)针对疑点三在大量的事实和数据面前,财务人员不能作出合理的解释,认识到大量的产品在3-5月份已销售,因未收回货款,未及时申报销售收入的问题。并表示对前期的申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

  (四)经企业自查盘点:该企业实际库存只有1480406.36元,大部分产品已以赊销方式卖给了农场农户,等农户兑现棉花款后在10月至11月才能收回货款,所以未做帐务处理,未申报销售收入。

  1、截止2006年6月30日该企业适用17%税率的产成品实际库存余额1155625.28元,帐面适用17%税率的产成品库存余额1432023.29元;原因是货物已发出,尚未收回货款,企业未及时申报产品销售收入276398.01元,销项税额46987.66元。

  2、截止2006年6月30日该企业适用13%税率的产成品实际库存余额314208.56元,帐面适用13%税率的产成品库存余额3144963.58元;帐面库存比实际库存多2830755.02元,原因是货物已发出,尚未收回货款,企业未及时申报产品销售收入2830755.02元,销项税额367998.15元。

  3、截止2006年6月30日该企业免税产成品(地膜)实际库存余额10572.52元,帐面地膜库存余额987667.22元;帐面库存比实际库存多977094.70元,原因是货物已发出,尚未收回货款,企业未及时申报免税产品销售收入987667.22元,未做进项税额转出100938.34元。

  通过纳税人自查,发现累计少申报应税销售收入3107153.03元,销项税额414985.81元,未及时申报免税产品销售收入987667.22元,少做进项税额转出100938.34元,减去6月底留抵进项税额37873.14元,少缴增值税478051.01元。并于2006年8月10日向XX城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进行了补正申报,补缴增值税478051.01元,加收滞纳金7170.76元。

   四、评估案例带来的思考

  1.现行增值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根据纳税人货款结算方式的不同,规定了不同的纳税人义务发生时间。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结算方式的变化,造成征纳双方在纳税义务实现时间上理解、执行不一致,严重影响正常税款的实现和确认。

  税法明确规定,赊销方式销售货物的,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亦即货物发出时,无论货款是否全部到位,都应及时全额确认收入,这一问题的税收管理应当引起税务机关的高度关注。税务部门应着重对企业经营方式、结算方式进行核查,看企业是否按税法规定的纳税议务发生时间及时、准确确认收入。

  2.落实税收管理员的管理责任。每个税收管理员应对自己管辖的企业经营特点、经营规模有所了解,对于税负偏低或税负发生明显变化的,应适时掌握其中的原因。根据众多数据信息判别其合理性,分析企业的纳税情况与经营规模是否相称,实现近身管理、强化责任。

  3.应不断的向纳税人宣传政策、普及纳税知识。对纳税人的主体税种的相关税收政策及各项规定更要加强宣传辅导,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促使纳税人自觉、全面、如实地申报纳税。纳税人主观上也不想发生错误,只是对一些具体税收政策不了解而犯了不应犯的错误。

  4.评估工作的实践操作难度和技术越来越高,纳税评估人员在工作中不能仅仅浮在对企业的纳税资料的表面分析,而要能够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在评估工作中灵活运用各种财务指标加以分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5.对纳税评估企业的资料审核分析不能公式化,评估人员要对评估企业所属行业和企业特征进行分析,了解行业特点,熟悉行业财务制度,掌握行业税收政策,只有这样,才能在审核分析中发现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