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有限公司增值税纳税评估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04
摘要:河北**家具有限公司增值税纳税评估案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河北**家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23日,于2003年2月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经济类型为中外合资企业,中方注册...
河北**家具有限公司增值税纳税评估案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河北**家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23日,于2003年2月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经济类型为中外合资企业,中方注册资金220万元,美方出资20万美元,主要从事生产各式家具、软体家具、木制品及木制工艺品的生产,产品除内销外,大部分自产产品出口。
二、评估数据采集
(1)内部数据采集
评估人员通过综合征管系统软件和金税稽核系统提取了企业2006年经营纳税信息:该公司2006年实现销售收入共46029514.57元,销项税额371346.42元,进项税额7024884.28元,实现增值税免抵税额981433.96元,增值税负率为2.13%。
(2)外部数据采集
评估人员根据指标测算需要,要求企业提供了2006年度期初、期末库存产品产量、本期产量、销量和成本、销售利润等。该公司期初产成品金额1915100.64元,本期产成品金额46611211.04元,期末库存产成品金额3930572.2元,产成品销售成本42600457.7元,主营业务成本42600457.7元,产成品销售利润3429056.87。
三、疑点分析
评估人员通过对采集的内、外部数据指标,分别应用了增值税税收负担率和用企业存货变动情况测算当期销售额,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主要疑点
(一)税负对比疑点分析。2006年实现销售收入46029514.57元,实现增值税免抵税额981433.96元,增值税负率为2.13%,比本地同行业的平均税负率3.49%低1.36个百分点,并低于税负预警值下限2.46%,明显低于同行业平均税负,可能存在隐瞒销售收入和虚抵进项税额的问题。
(二)用企业存货变动情况测算当期申报销售额分析。评估人员对企业的产成品的期初数、本期完工金额、期末数及产品销售利润和产品销售成本和应收帐款各明细科目进行了详细的核查与测算。用收入类评估分析指标测算出该企业本期产品销售收入测算数应={期初产成品(1915100.64)+本期完工产成品金额(46611211.04)-期末库存产成品金额(3930572.2)}×{1+产成品销售利润(3429056.87)÷产成品销售成本(42600457.7)}=48163398.64元,比该公司2006全年申报销售收入46029514.57元大2133884.07元。
(三)评估人员通过对企业各类账簿记载相关数据分析,发现企业应收帐款部分明细帐的贷方期末余额4893965.21元,数额较大,且长期未转入销售收入科目。根据以上情况分析,企业经营期间可能存在隐瞒销售收入的问题。
四、约谈举证
根据以上疑点分析,评估人员对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杨**就企业存在的疑点进行了约谈,重点针对企业税负明显低于同行业平均税负以及根据相关资料测算的销售收入大大高于企业实际申报销售收入等问题对杨**进行详细了约谈。企业最初以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具体责任未落实到人、废品率比较高等理由,解释税负明显偏低的原因。
评估人员又对企业应收帐款部分明细帐的贷方存有大量的期末余额的问题进行了询问,同时向其宣传了往来款项如何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等税收政策,并强调了税法的严肃性。杨**逐步承认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于采取预收帐款销售方式的业务,在货物发出后长期挂在往来帐户中,未及时将预收帐款转销售收入科目中,未提取销项税额。企业当场表态,同意对以上疑点问题进行自查,核对往来帐户中有无应申报未申报的问题。
五、处理结果
通过企业自查,承认部分已发出货物的预收帐款未及时计入产品销售收入。2006年少计销售收入4773821.65元,应补交增值税811549.68元,并且已在2007年4月征期以自查申报的形式补交了此笔税款。评估人员依据企业自查情况,对企业进行了实地核实,存在问题与企业自查情况基本相符,对该公司的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已整理规档。
六、评估及征管建议
通过河北**家具有限公司的纳税评估,我们从中对评估工作的开展和此类企业的日常征管总结了一些经验。
1、应充分发挥各类指标信息的重要作用,比如要掌握各类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准确测算和确定本地各行业平均税负、成本利润率等指标,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为作好纳税评估工作打下数据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