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转让"税收优惠政策"历史追溯及对比

来源:温岭日报 作者:温岭日报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12
摘要:2011年1月27日 财税[2011]12号 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

2011年1月27日

财税[2011]12号

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2015年3月31日废止)。

2015年3月31日

财税[2015]39号

自2015年3月3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按照已废止的财税[2011]12号文件规定,个人出售满5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这项税款原本由卖方承担,但现实中往往转嫁到买方头上。免征期限由5年改为2年,放宽了年限限制,对那些购买满2年但不满5年的二手房的人群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以王女士为例,为了孩子上学,其在市区看上一处二手学区房,2年外3年内,面积80平方米,成交价格为153万元,按照旧政策需全额缴纳营业税,新政策实施后营业税减免,足足省了8.6万元税款。

2016年2月22日

财税[2016]23号

契税: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二手房“营改增”,税收优惠有啥变化? <吴清亮 施月梅>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税总办发[2016]32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抓紧贯彻落实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问答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