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造企业税务案例(一)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08
摘要:铸造企业税务案例(一) 案例一:出成率里有文章 某铸造厂是1998年成立的私营独资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销售收入1159.4万元,应缴增值税53.7万元,已缴增值税...
铸造企业税务案例(一)


 

案例一:出成率里有文章 某铸造厂是1998年成立的私营独资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销售收入1159.4万元,应缴增值税53.7万元,已缴增值税53.7万元,税负4.63%。 一、        在测算中找差异 检查人员通过检查了解到,该企业是一个典型的铸造企业,主要设备是一台三吨冲天炉和一台电炉,冲天炉生产铸铁件,电炉生产铸钢件,生产没有饱和。产品的规格和要求由购买方来确定,即以销定产,全年共生产各类产品有上百个规格。了解了企业基本情况后,检查人员又对企业的财务报表及账簿中的数据进行归纳分析。通过分析发现,该企业2005年账面产品销售收入11592784.92元,销售货物经折算为4561t,平均每吨价格为2541.72元。此价格与实际销售价格每吨 3000多元有一定差距,同时2005年末该企业“生产成本”、“库存商品”账的期末余额均为零,这种情况很不正常。为此,对该企业2005年的产成品的重量进行了测算,测算依据及结果如下:该企业有一台三吨冲天炉,主要耗用生铁、废钢、硅铁、焦炭等原材料;一台750kW电炉,该电炉每小时出一炉成品,每炉产出0.7t成品,电炉主要耗用电、铁屑。 由于该企业购进的铁屑采用定期结算,因而当期账面反映的数量并不是企业的真实耗用,所以,检查人员决定对冲天炉按同行业耗用生铁、废钢、硅铁数量出成率测算,对电炉按耗电量进行测算。2005年冲天炉共耗用生铁等原材料4033.2t,根据原料配比,按88%的出成率计算,产出的成品量应为3549.22t。2005年共耗电1476013度,其中:冲天炉耗电280783度,电炉耗电1195230度。电炉生产的成品为1195230度/750度/炉 ×0.7t/炉=1115.55t。以上两项合计为4664.77t,与账面4561t相差103.77t。 二、        于细微中求证据 相差了103t!检查人员很兴奋,也更加有信心。检查人员第一个判断是这部分没走收入,但这103t的货会到哪去了,卖给谁了?检查人员就相差的103t试探地询问了一下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得到的答复很模糊:可能是工人的操作原因造成的废品太多了吧。检查人员从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眼神中看出了一种不安和胆怯。检查人员在实地检查中已经看到该企业的技术工人大都是40~50岁,生产厂长介绍说是从大企业返聘的,而且说工资都不低。也就是说操作人员是熟练工人,不应该出现这么多的废品。法定代表人的回答并没有动摇检查人员的判断。检查人员再次将检查重点移到了企业的账务和企业资料上,在认真核对该企业的发货单后,发现有断号的情况。 经询问,企业的人员回答是开错作废了。检查人员再次要求提供发货单的存根联时,企业又称不保留。这条线索又断了。检查人员又将重点放在了企业的技术部。在技术部,检查人员要求提供2005年全年的加工工艺图,再与企业提供的合同相对照,发现有5个品种的生产图纸没有对应的合同,并找到了相应的生产计划。检查人员在检查企业往来账的时候,还发现该企业在其他应付款中挂有一笔个人借款 321315.52元,是一张支票和10万元的现金。检查人员分析借款不太可能有元角分,很有可能是货款。根据这个疑点,检查人员到银行查询,发现该支票是某机械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支付的货款。到达某机械加工厂后,经过攻心战术,该机械加工厂承认是购买了铸铁件,合计价款 321315.52元,也没有上账。在铁的事实面前,该法定代表人承认了偷税的违法行为。2005年1~11月采取隐瞒销售的手段,销售给某机械加工厂铸铁件合计价款 321315.52元,造成未计提销项税额。 三、        处理结果及启示 对该企业隐瞒收入未计提销项税额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四条、第十九条的规定,应补缴增值税 4.7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加收滞纳金,并认定为偷税,对其所偷税税款罚款一倍。由于铸铁行业的特点,所耗用的原料十分单一,主要是废铁、生铁、煤炭和电力等,检查人员可以根据企业的生产设备采取不同的办法,通8过出成比例或耗电量来推算收入,进而测算出企业真实的生产产值,为检查人员在查账中核实企业真实收入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