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伙伴闹翻脸 牵出偷税假合同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08
摘要:2003年末,山西王坪煤电集团以北京连顺能源公司拖欠煤款2800多万元为由,将北京连顺能源公司告上法庭;而连顺能源公司则称自己不仅不拖欠煤款,而且还多支付王坪集团72余万元煤款...

  2003年末,山西王坪煤电集团以北京连顺能源公司拖欠煤款2800多万元为由,将北京连顺能源公司告上法庭;而连顺能源公司则称自己不仅不拖欠煤款,而且还多支付王坪集团72余万元煤款。双方何以出现如此分歧?连顺能源公司董事长王秀顺对记者说:“因为双方计算依据不是同一份合同。我公司是按真合同计算的,而王坪集团依据的是一份假合同。”

  此语一出,引起一片哗然。经查,正是这份旨在偷逃税款的假合同,最终导致了国家利益的损失,两年间引起偷税400多万元、欠缴煤炭增值税1500余万元。

  真假合同一齐浮出水面

    王坪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县境内,是“七五”期间国家投资2亿多元建成、服务年限可达70年的国家大型统配煤矿。可是在1988年投产后不到10年光景的1998年,这个煤矿便陷入了困境。

  2000年10月,王坪煤电集团进行企业改革。王坪煤电集团副董事长毛生玉说,当时企业改革是分块进行的。首先是实施销售系统的租赁经营改革,具体做法是面向全国,对煤炭销售系统的经营权,进行社会公开竞标。当时参与竞标者包括山西晋煤集团公司、北京连顺能源公司等5家企业,最终北京连顺能源公司以最高价4190万元中标。

  然而,这一改革运行不到两年便出现了问题。问题的焦点是双方签订的两份合同。

  记者看到,王坪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连顺能源公司签订的“销售系统租赁经营合同”果然有两个文本:第一个文本写明:“经公开竞标,乙方(北京连顺)以竞标价4190万元/年获得甲方(怀仁王坪)煤炭销售系统经营权。其竞标价4190万元为乙方向甲方上缴的租赁费。”“乙方全年收购甲方原煤90万吨,月均7.5万吨,煤价为含税价45.2元/吨。”第二个文本则根本没有了租赁费的内容。煤价变成了“含税价97.81元/吨”。

  两份合同孰真孰假?双方签订两份合同的真正用意何在?

  利用假合同瞒天过海

    连顺能源公司董事长王秀顺、王坪集团副董事长毛生玉及办公室副主任兼董事长秘书谷保山等人都坦言,当年签订第二个合同的真正用意是为了“逃税”。按税法规定,连顺能源公司将每年4190万元的租赁费支付给王坪集团后,王坪集团应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但事实上,租赁费被加在了煤款上,该缴的营业税自然就泡了汤。
  记者不禁发出疑问:租赁费变成煤款,营业税变成了增值税,税率就从5%上升为13%。王坪集团岂不是缴税更多了吗?

  王秀顺说:“其实不然。事实情况是,连顺在煤价中替王坪缴增值税,然后再通过进项税金抵扣退还。这样,王坪和连顺都没有多缴税,只是连顺运营成本加大,而王坪却把两年400多万元的营业税偷逃掉了。”

  “显然,第二份合同实际上是一份用来欺骗税务机关的假合同。”王秀顺说,“首先,签字日期是假的,实际是在2001年6月签的字,却写上和第一个合同文本一样的日期,即2001年1月22日。其次,第一份真合同经过现场公证,而第二份假合同根本没有经过公证。”

  但记者在这份假合同上,不仅看到了朔州市公证处的签章和公证员的签名,还看到一份由该市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对此,朔州市公证处主任马明升坦言:“这第二份合同的公证是朔州市有关部门的领导带着王坪集团委托人,单方面前来办理的。”对这种明显违规的单方公证行为,马明升说:“我是国家公务员,迫于市里有关部门的压力,不能不办。”

  对于连顺能源公司而言,假合同虽并未增加其财务支出,但增加了运营成本,那王秀顺为何还要签上自己的名字?王秀顺说:“朔州市有关领导找我,让我照顾王坪的实际困难,要我签字,我不想得罪地方领导,不能不签。”

  据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怀仁县地税局副局长张晗介绍,他曾经带领税务稽查人员到王坪集团调查过,当时王坪集团拿出一份没写租赁费的合同(假合同),所以没有查出问题。

  对簿公堂等候法律裁决

    应该说,连顺能源公司在租赁王坪煤电集团销售系统后,与王坪煤电集团前期的合作还是顺利的。然而,进入2003年不久,租赁双方矛盾凸显。王坪煤电集团称:连顺能源公司“从合同履行第二个月开始,就不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煤款。”“截至2003年2月16日,连顺能源公司累计拖欠煤款金额高达2800余万元。”连顺能源公司则称:“王坪煤电集团违反合同,未能按时给连顺公司开具已支付煤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合同计算,连顺能源公司不仅不欠王坪集团的煤款,还多支付了王坪集团72余万元。”

  据了解,目前王坪煤电集团已宣布中止租赁合同,要讨回销售系统经营权,并把连顺告上法庭;连顺随后提起反诉。双方对簿公堂,等候法律裁决。

  当地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企业负责人认为,王坪与连顺租赁双方纠纷的实质并不是煤款问题。他算了一笔账:两年来连顺共支付王坪租赁费和煤款,两项超过1.52亿元,退一步讲,即使按王坪所说连顺真的欠款2800万元,也只占全部煤款的15%,也就是说连顺的付款率达到85%,这在王坪煤矿生产经营史上算是回款率最高的。可为什么双方还要对簿公堂,闹到法庭上呢?这位企业负责人一针见血地说:“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应该是合同经济。双方自曝家丑、‘翻脸’的真正原因是,王坪煤电集团与北京连顺能源公司签订‘销售系统租赁经营合同’的这两年,煤炭销售市场异常火爆,煤炭价格持续上涨,王坪煤电集团想利用假合同撕毁真合同,从连顺手中收回煤炭销售权;而连顺能源公司因为帮助王坪煤电集团签订了偷税的假合同,从而自食苦果,陷入纠纷。双方违规经营,丧失诚信,合伙偷逃国家税款,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