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异常指标 锁定评估疑点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08
摘要:淄博市国税局对某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企业基本情况 山东省淄博市某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为3100万元。该公司主要经营公路工程的建设、管理与公路建设...

——淄博市国税局对某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企业基本情况

  山东省淄博市某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为3100万元。该公司主要经营公路工程的建设、管理与公路建设相关的工程施工、管理、工程机械及配件的生产、加工、销售和维修等。

  分析选案

  某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作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2003年为第一个获利年度,2003年~2004年为所得税免税减半征收期。鉴于2005年为该公司从免税期进入到减半期的第一个年度,且与上年度相比利润额变动较大,评估人员初步确定其为所得税评估对象,评估所属期为2005年度。

  评估人员首先搜集了该公司的会计制度资料、会计核算资料及相关纳税申报数据等,并分项对资产负债表项目、利润表项目、纳税申报相关项目等数据进行了统计、比较和分析。通过对上述各类数据和指标进行纵向和横向的比较和评析,主要发现以下3个疑点:

  1、通过对损益表项目的中的本期数与基期数的比较,发现2005年度产品销售收入与产品销售成本增长不同步,利润大幅下滑。

  2、通过对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趋势对分析制作趋势对比分析,制作趋势对比分析表,结论为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全年各月发生数不均衡。

  3、在对管理费用的结构分析中,发现"管理费用--其他"数额较大。

  约谈举证

  基于以上分析结论,评估人员决定就上述疑点与纳税人进行约谈,向纳税人发出了《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企业对上述疑点进行自查,并作出合理的解释。评估人员于2006年6月15日在税源管理科办公室与公司财务人员进行了当面约谈,财务人员就上述疑点解释如下:

  1、该公司2005年度较2004年度相比,利润总额较上年大幅下降主要是受到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其主要原材料石子、沥青、水泥、汽油、钢筋等的价格及机构设备租赁费用与上年同期进行比较,这部分主要原材料单价的上涨,直接导致了2005年度施工成本比上年同期增长了31.41%,利润下降属市场波动的正常原因造成。

  2、收入、成本各月不均衡的原因是该公司主要经营公路建设,一般有工程项目时可能收入比较集中,无工程项目时就无收入、成本,所以其各月之间收入、成本的不均衡是由其经营项目的特点决定的。

  3、"管理费用--其他"数额较大的原因是该公司2005年各项支出比较大。

  通过约谈,评估人员结合掌握的原材料市场资料综合判定:经约谈前两个疑点可以排除,但第3个疑点仍不清楚不能定性,需进一步调查核实。

  实地调查

  针对约谈仍不能说明书的疑点,评估人员报经领导批准,向纳税人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将调查的事项通知纳税人,就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首先评估人员对企业的2005年度总账、明细及有关报表资料进行了详细检查核对,未发现异常。但评估人员根据日常掌握的企业经营模式及经营场所的现场查看,提出新的疑点:鉴于该公司工程施工主要采取外租机械来完成,但在施工现场比较偏远、道路不通、相隔加油站较远的状况下,外租机械的费用(主要为加油费)是如何处理的,其处理是否符合合同、会计及税法的规定,为此评估人员首先找机会同外租机械司机进行了交谈,得知该公司为方便施工机械的正常使用,专门在公司施工现场设立了储油罐用于自用及外租机械加油,其中外租机械加油费用在结算款中扣除。为此评估人员又重点查看了"工程施工--油费"科目,发现该公司外购油费过高,远远大于其自有机械的用油量,在对其加油原始凭证进行审查时,发现有为外租机械加油的记录;通过审查其"管理费用--其他"二级科目,发现该公司账载租赁费用与合同所列金额相符,未发现扣减加油费,但进一步查看其银付凭证所载金额小于账载金额。至此,评估人员认定该公司可能存在利用费用重复列支进行偷税的嫌疑。

  评估处理

  针对以上问题,评估人员认为该公司可能存在通过重复列支费用进行偷税的嫌疑,应当移交稽查部门处理。报经领导研究同意后,制作了《纳税评估选案建议书》,与有关资料一并转税务稽查处理

  根据稽查部门反馈的信息,该公司为不影响工程进度,利用自用油罐为外租机械加油,外租机械加油费用从租赁费用中私下扣减,一方面这部分费用可以在外购时和支付租赁费用时重复列支,同时差额则计入公司"小金库"。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该公司对外租机械用油款321706.8元在成本费用中重复列支,造成利润虚减321706.8元,少缴所得税额38604.81元,已构成偷税。经集体审理决定调增该公司200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21706.8元,补缴所得税额38604.81元,同时对该公司并处少缴税额的0.5倍罚款19302.41元,上述处理意见按规定程序送达企业执行,税款及罚款已责令企业按税法规定进行账务调整。

  评估工作建议

  通过对该公司的评估,结合在实际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评估人员对如何更加有效地实施纳税评估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目前企业的偷税手段越来越趋于隐蔽,企业巧立名目、移花接木重复列支成本费用或者利用账外账、隐匿商品销售等少计收入的情形层出不穷,凭单纯的账面审核有时很难发现问题。这就需要评估人员必须用精湛的业务、缜密的思考、巧妙的手段来应对现实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在日常的评估工作中,评估人员应更加注重提高逻辑思维能力,善于从事物的因果关系中反思出经营业务的反常行为,善于调查取证,从蛛丝马迹中发现问题,从而为税务稽查提供有效的选案依据。

  (二)评估对象的确定及开展的方法应当不拘泥于某一种形式。目前评估人员各项工作中科技应用的力度较大,数据分析及比对、应用比较普及,但评估人员认为,通过日常掌握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从税收的角度上来主观分析可能存在的漏洞和疑点,也是非常有必要和有成效的一种选案方法,以本案中收取外租机械用油款为例,评估人员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判断能力起到了比较重要的作用,所以作为税收管理员,必须严格执行日常巡查制度,熟练掌握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主要生产或流转环节的工艺形式等,积累的这部分资料也应当成为评估人员实施纳税评估信息来源的一个重要渠道。

  (三)评估应注重与纳税人的沟通,选用科学的方法,运用一定的技巧,纳税评估不仅是评估人员实行税收管理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建立税企密切联系机制的一种渠道。在对该公司的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及时同企业人员进行交流,对纳税人提出的政策方面的疑问作出解答,对双方理解上不一致的地方进行进一步的探讨,本着执行政策上绝不让步、纳税服务上融会贯通的原则,既达到了通过纳税评估维护税法的刚性目的,又达到了密切税企关系的目的。这也是评估人员以后在评估过程中应当倡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