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现金池业务经得起这么查吗?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中国税务报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04
摘要:...

参加此次培训前,我们在大企业征管实践中遇到过现金池业务。但由于之前对此类业务缺乏系统研究,对其本质了解不深入,仅仅认为它是企业集团内部为了达到资金控管和有效利用,采取的一种资产保值增值管理方式。

在此情况下,税务人员在税收检查和风险管理中,对于现金池业务主要关注的是企业所得税缴纳所涉及的业务利息收支,对成员企业取得利息收入均认为是存款利息,并没有认识到大型集团企业在开展现金池业务时,在资金调用的过程中,相关企业还可能存在属于对外贷款性质的利息收入,并因此在风险管理中忽略开展现金池业务企业在流转税、印花税申报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日常征管中,因大型企业集团内部资金管理机构多数在异地,如果被查企业不主动配合,不协助检查人员获取资金管理机构的主体资格、经营性质、各集团成员企业间的资金流动方向,以及集团内部资金管理和核算办法等信息,现金池业务的查证过程会非常艰难,相关业务的实质定性工作亦难以开展,甚至在贷(借)款利息数据的计算和确认上,税企双方也会发生争议。

通过本次特殊业务交易事项案例式互动培训,我对现金池业务有了充分认识,了解到现金池的运行有两种模式:

1一是通过集团内部的结算中心运作2二是通过集团财务公司(集团公司旗下独立核算的子公司)运营。

掌握了现金池业务特点和核心要素:

必有核心账户和成员单位账户核心账户与成员单位账户之间的资金上划、下拨规则及资金的归集范围和额度,均严格按照企业集团内部的资金管理办法和核算办法执行现金池业务的池中资金主要来源于成员单位等。

通过了解和认识现金池业务的运行本质,今后对于现金池业务的流转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进行税收检查和风险识别时,我们就有了清晰的思路,在风险应对时可采取行之有效的查证方法。

例如,在对大型企业集团资金运转情况进行检查时,应首先了解企业的股本构成和投资结构、集团资金管理企业的主体资格、经营性质和主营业务,以及集团内部企业资金管理和核算的模式。在此基础上,通过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分析企业流动资金和融资情况,通过审阅现金、银行存款、内部存款和财务费用等科目明细账簿及凭证,核实企业是否自行筹措流动资金,资金收入支配权是否归口上交母(总)公司等,以此判断是否属现金池业务。

若属于现金池业务,应从企业资金的权属、流向、是否有偿、成员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债资比、核算形式和内容等方面去查证企业相关收入的实质,究竟是存款利息收入还是贷款利息收入,判断贷(借)款利息支出是否符合税法扣除规定,进而确认企业是否存在涉税风险和违法行为。

作者:新疆乌鲁木齐市国税局第三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