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互联网+”提升稽查效能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王晓红 王跃峰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04
摘要:近日,太原市国税局稽查局运用互联网+税务稽查的思维,将税务稽查和管理与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相融合,推出了3+2稽查信息化管理平台体系,使稽查执法效能...
近日,太原市国税局稽查局运用“互联网+税务稽查”的思维,将税务稽查和管理与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相融合,推出了“3+2”稽查信息化管理平台体系,使稽查执法效能得到充分释放。
  
  “大数据”实现稽查执法精准打击
  
  “3+2”平台内嵌5个子系统,即3个平台、2个软件。3个平台为稽查工作管理平台、稽查举报语音服务平台、行政工作管理平台;2个软件为进销项数据核查分析软件、金睛查账软件。平台体系将进销项数据核查分析系统和金睛查账软件与CTAIS、金税工程、金税三期数据系统相对接,可在海量的征管数据中对任意需要的行业或企业关键数据进行智能化分析比对,从而快速准确地筛选出涉税疑点信息,提高了稽查选案的准确率和查实率。
  
  进销项数据核查分析系统解决了当前金税工程汉字比对功能缺失的问题,能够快速锁定货物流向明显异常的企业。运用这项功能,太原市国税局先后查办了一批大要案件,补征税款近2.2亿元,集中在成品油、煤炭等多个行业的虚开虚抵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不仅如此,该局利用金睛查账软件能够快速查找疑点会计分录和“账外账”线索的优势,开展对建筑安装、房地产企业的检查,补征税款4.3万元,涉税企业利用“账外账”偷逃税款的行为得到有力打击。
  
  “移动互联网”防范稽查执法风险
  

  “3+2”平台体系中的稽查工作管理平台和举报语音服务平台,通过外部采集和系统生成的各类稽查数据信息,构建起一个依托互联网、手机网、电话网的内部执法管理信息系统。
  
  该平台对案件的调查取证、执法过程、检查结论等进行流转并实时记录,对各类案件派发、在办、办结等情况实时监控,对科室人员工作量、查补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在线统计,并以图形报表形式显示,在实现执法痕迹化管理的同时,也为稽查决策提供了准确依据。
  
  为有效固定稽查证据,税务人员利用手机客户端的“稽查取证数据库”,可在检查环节实行现场证据实时传送、瞬间存储、同步审查功能。通过举报语音服务通道,完整保存案件受理电子记录和举报案件的语音证据,防范因证据缺失导致的执法风险。
  
  “物联网”助力政务管理科学高效
  
  “3+2”平台体系设置了行政工作管理平台,运用物联网技术,对行政事务进行分项监控管理,实现了对人员的科学管理和办公自动化。
  
  该平台采用人员电子签到和下户去向显示方式,对人员状态自动记录并进行实时监控,加强了对外勤人员的管理。通过平台设置人员组合方式,可以跨科室和单位抽调检查人员或组成专案组,实现了各类检查力量的优化组合。
  
  通过该平台体系,可自动生成电子和纸质两类稽查案卷,实行同步归档并立卷封装。由平台控制对案卷封皮自动打印、卷宗资料自动胶装和裁剪,实现了对稽查案卷的全自动化制作。而电子签章技术的运用,让税务人员可通过平台远程授权,终端打印各类文书,解决了基层单位频繁往返领取盖章文书的问题。
  
  “3+2”稽查信息化管理平台体系为稽查体制的运行和管理提供了强大的数据支持和运行保障。自平台体系上线运行以来,太原市国税局稽查局共整合涉税企业各类数据450多万条,录入各类案源(包括举报案源)904件,查办案件246件,稽查执法风险提示155条,纠正执法过错96件,稽查补征率达到1.5%以上,补征税款、罚款、滞纳金共计2.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