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享受免税,这7大问题很关键

来源:昌尧讲税 作者:马昌尧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04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加之信息化时代的加剧,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技术创新、技术独占等已经越来越明显,技术转让也就日益平凡。那么,技术转让在税收缴纳上有何具体规定呢...
  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加之信息化时代的加剧,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技术创新、技术独占等已经越来越明显,技术转让也就日益平凡。那么,技术转让在税收缴纳上有何具体规定呢?   今天昌尧讲税就来同大家讲一讲,技术转让中的企业所得税减免问题,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业务案例   我公司拥有一项生物医药专利技术,由于公司发展方向的调整,计划对该专利技术对外进行转让。   那么,国家对专利技术转让有何具体税收减免规定呢?我公司又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呢?   问题一:技术转让所得是否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问题二: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是指什么条件?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问题三:是不是所有的技术转让都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其中:专利技术,是指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的外观设计。(财税〔2010〕111号)        问题四:对公司所转让的技术,持有时间上是否有具体要求?   所称技术转让是指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符合技术转让范围的技术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行为。(财税〔2010〕111号)   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居民企业转让5年(含,下同)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   问题五:对公司转让技术时,合同签订有何具体规定与要求?   技术转让应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其中,境内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登记,跨境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商务部门认定登记,涉及财政经费支持产生技术的转让,需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审批。(财税〔2010〕111号)        问题六:公司技术转让所得,如何计算?   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   技术转让成本是指转让的无形资产的净值,即该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在资产使用期间按照规定计算的摊销扣除额后的余额。   相关税费是指技术转让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有关税费,包括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合同签订费用、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及其他支出。(国税函〔2009〕212号)        问题七:技术转让所得有何其他特殊规定?   1、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国税函〔2009〕212号)   2、企业发生技术转让,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国税函〔2009〕212号)   3、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财税〔2010〕111号)   4、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所得是指居民企业应就该部分所得单独核算并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国税函〔201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