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大型商场、超市日常税收管理思路

来源:税务报 作者:税务报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06
摘要:大型商场、超市作为一种先进的规模经营模式,在各地尤其是城区广泛分布,对拉动地方经济建设,满足居民生活需求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大型商场、超市作为一种先进的规模经营模式,在各地尤其是城区广泛分布,对拉动地方经济建设,满足居民生活需求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其高度集中的经营模式,专业性强的核算方式,带来了越来越多的税收征管问题,税收贡献与经济规模不相适应的问题比较突出。

  一、商场、超市核算方式及特点
  当前商场、超市的核算方式有以下特点:
  (一)普遍采用pos机收款,会计电算化软件核算。大部分超市采用的是前台收银机收银—后台服务器处理数据—财务软件进行财务核算的高度集中的电算化核算手段。根据调查统计企业使用的财务软件种类多样,各种财务数据归集及生成方法不一致,各类明细帐格式也不统一。

  (二)电脑管理购销过程。购进货物往往不作手工明细账,而是将货物品名、数量、单价以不同条形码形式输入电脑。销售时由电脑收款机对商品条形码进行识别、结算收款和核算收入。具体应用的各类管理软件五花八门。

  (三)企业收入形式和来源渠道多样化。据调查分析,商场、超市的收入主要有四种形式。第一种是企业的日常批发零售经营收入,通常包括开具发票和未开具发票两部分,第二种是企业对卖场内和卖场外租赁经营的商户收取的租金收入,即所谓“店中店”收入,第三种是销售购物卡的收入,第四种是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包装纸箱收入,向供货商收取的进店费、上架费、堆头费、条码费、店庆费、结算返佣等各种名目的收入。

  (四)部分连锁企业采取总部管理方式。各种原始资料常常声称在总部统一保管,加大了管理和检查难度。

  (五)规模较大、品种繁多。一般经营面积超过5000平米,平均经营大类在20个左右,经营品种在20000种左右。常用的实地调查、盘点库存等手段很难发挥有效作用。

  (六)其他业务收入存在现金交易帐外循环问题,而且供货单位多达几百上千家,检查起来工作量巨大。

  二、较常出现的税收问题
  经过深入细致的调研,结合税务稽查和纳税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认为商场、超市税收管理难点及常出现的问题存在于几个方面:
  (一)会计核算软件报送备案的规定执行不到位。部分企业没有向税务机关报送备案,而税务机关对此的管理也缺少应有的力度,对备案后的管理缺乏成熟的操作规程。

  (二)多帐套中容易存玄机。目前多数财务软件都允许设置多个“帐套”,分别进行加密,各“帐套”之间的会计资料(如记帐凭证)可相互传递、取舍。而且对各帐套文件的存储无任何限制,既可存储在本机硬盘中,也可通过网络存储在其它硬盘、磁带、光盘等存储介质中。这就为企业设置多套帐偷税、逃避税务检查提供了便利。

  (三)刻意隐瞒收入。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对企业自营的销售收入,主要是通过后台服务器删除或修改数据实现,二是部分企业将购物卡、购物券的销售长期挂在预售科目不确认收入实现;三是与供应商和租户之间多是以现金进行结算,开据企业自制收据或利用企业销售票据代替专用票据形成帐外资金,少计收入,四是以持卡购物开具发票的业务冲减应税收入。

  (四)货物保管及处理不在账簿上体现。一是损失不处理。对于开架售货方式经营方式,容易出现商品丢失或损失,像蔬菜、肉类、副食品保质期较短,腐烂、变质、过期等现象经常发生。部分超市在盘点时不按规定作账务处理,或者账面根本就不反映。二是存在逢年过节将商品当福利发给职工,存在处理关系送出的赠品不入账问题。

  (五)成本、费用核算弄虚作假。一是采取从其他单位虚开发票,虚列库存的方式,实现多转成本减少利润的目的;二是在各连锁门店间调节共同费用。总部为各单位服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不按照相关性原则进行分配,而是一并计入经营状况较好门店,减少该门店利润;三是虚报损失税前列支;四是成本费用原始凭证可信度不高。部分企业以原始票据数量大为由,许多成本费用的原始凭证均由企业微机打印的各种单据所代替,真实性难以保证。

  三、进一步加强商场、超市日常税收征管的几点思路
  我们认为,对商场、超市的日常税收监控管理必须加强,要从源头上把好关口,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要严格落实备案制度。企业报送财务软件的资料应包括财务软件的名称、功能、整个系统的操作程序、各环节数据来源等具体内容;企业财务软件升级或主要功能改变,也应及时向税务机关备案。对没有按照要求及时、完整进行备案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征管法》及细则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真正将这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督促商场、超市建立起能够准确核算应纳税额的内控机制。其中必须包括如何核算各类销售业务尤其是涉卡、不开发票、发放购物券等业务的具体制度、流程和规定,通过内控机制建设推动企业自律意识的增强,促使企业管理人员摒弃不被人发现的侥幸心理,重点针对容易 出现税收问题的环节建立起内部控制机制,税务机关则将工作重点放到抽查内控机制落实上。

  三是提高税收管理员相关业务技能。加强税务人员对企业财务软件和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学习和认识,熟悉并掌握财务软件的操作和审阅方法。税务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一些专业人员对企业比较通用的财务核算软件,数据库查询、财务会计知识进行培训。培养一批既懂财务会计和税收知识又精通计算机技术的复合性税务人才,提高税务干部通过计算机技术进行查帐的能力。

  四是全面推行税控装置。科技防控是加强商场超市税收征管的必然发展方向。税务机关要切实加强税控装置的推广力度,或者尽快研发具有税控功能的管理程序并强制推广,将所有商场、超市纳入税控管理,所有业务通过税控机具开票,所有数据进入税控存储。对暂不具备全面推广税控收款机条件的,要求企业在各收款装置上安装具有税控功能程序,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

  五是加强对日常购、存、销记录真实性的抽查。一是依据原始单据记录,对商品购进、库存和销售情况进行监管;二是建立定期盘点报告制度,监督企业对非正常损失及时进行处理;三是抽查每日销售记录,突出核查购销明细情况,确保记录真实可靠,准确掌握应税销售额;四是依据银行和进货单据,突出对资金与货物的流向和流量进行双向比对抽查。

  六是深化商场超市税收日常评估分析。税收管理员要加强对超市税收的调查分析,掌握其“销售额变动率”、“成本毛利率”,定期开展纳税评估。对评估异常户采取“登点核查”等方式,核实真实销售额;对于“店中店”采取实地勘察、暗访、跟踪管理等方法,摸清租赁柜台或场地的真实情况;对承租承包人,督促其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纳入税务管理。

  七是加强商场超市发票管理。一是发票开具必须内容完整。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逐栏逐项填写完整,对将发票品名笼统地开为劳保、办公用品、日用品的,必须附列具体明细清单。二是加强对超市发票的审核、协查,对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的流向进行追踪,防止税款流失。三是加强数据日常管理和监督。税收管理员定期对超市POS机的收银数据、上传数据、申报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对超市POS机机打发票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对。四是严禁换开发票、重复开票等行为。对期末开具的大笔发票进行重点抽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严查重罚。

  八是加强对内部独立纳税人的税务管理。一是督促商场、超市管理者提供内部独立纳税人的名单、经营面积、租金及经营状况,并定期报送变化情况,加强税源监管;二是监督超市内的独立经营者,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定期进行监控巡查,对漏征漏管户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