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采购帐务处理的检查技巧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04
摘要:多数商业企业对采购的商品,采用数量进价金额核算和售价金额核算,虽然两者核算方法不同,但在购进的核算上,也存在很多相同的地方。商品作为一项重要的存货资产,在检查时应...
  多数商业企业对采购的商品,采用数量进价金额核算和售价金额核算,虽然两者核算方法不同,但在购进的核算上,也存在很多相同的地方。商品作为一项重要的存货资产,在检查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商品流通企业购进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查。商品购进的业务过程,由企业内部的部门共同来完成。因此,通过对商品购进业务程序及核算的了解,可以找到企业管理中存在舞弊的环节,进而作为查账的重点。对购进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的企业,在查账时,应重点从账户记录入手发现问题。对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的企业除了检查账面记录外,还应注意其核算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和账外账的情况。

  二、进货退出检查。进货退出是指商品购进验收入库后,因质量、品种、规格不相符,经与供货单位联系,将商品退回原供货单位。在会计处理上应冲减“物资采购”账户,冲销“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检查时,应审阅物资采购明细账、库存商品明细账,看其是否有红字记录。如果属于进货退出行为,则还要查看“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看其是否作了相应的红字记录。另外,在检查中还要注意,企业发生了进货退出行为,但为了多计进项税额,多列商品采购成本,而有意隐瞒退出的行为。对此要留心对其他会计资料的检查,例如进货退出单或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等,再检查相应账户是否有对应的记录。

  三、购进退价的检查。购进退价是指企业购进商品后,由于供货单位价格计算错误,或根据合同规定发货时按暂定价格结算而发生退回多计货款的业务。舞弊表现为购货单位不根据红字专用发票冲减商品购进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将红字专用发票隐瞒,或将收到的退还货款计入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户。检查时应审阅商品采购明细账,如果近期的购进成本与前期存在明显差异,则可作为问题的疑点,进一步检查现金或银行存款日记账借方发生额,查明同期货币资产增加额是否属于退货款。

  四、购货折扣的检查。交易中存在现金折扣,企业有意将享受的折扣不冲减财务费用,而计入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户,从而少缴企业所得税。检查时可要求企业出具购销合同,看是否存在现金折扣的条款。如果有,应进一步检查银行存款日记账,若付款在折扣条件期限内,再检查财务费用,看其是否有相关冲减记录。

  五、购进商品发生非正常损失的检查。发生非正常损失,企业将不含税损失额转入“待处理财产损失”账户,从而达到多抵扣增值税的目的。对此,应检查保管部门的商品溢缺报告单,确定购进商品短缺的性质,再以“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科目为依据,看其在冲减库存商品的同时,是否按规定把应由商品损失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